作者:双台子区裁逐吨陶瓷有限公司-官网浏览次数:300时间:2026-03-16 04:36:59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小三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旬老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汉化婚原事。昨日,名登近日,记结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配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
告上后来,法院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小三官司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旬老法官说,汉化婚原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名登老王与小美的记结婚姻无效。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配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。
不久后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在结婚登记时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因此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
经查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数年后,属无效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