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秀屿醉驾判拘役两月首例 DATE: 2026-01-29 10:41:44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10月20日,两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缓刑四个月,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
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10月20日,两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秀屿缓刑四个月,首例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

